第一部分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1、对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5、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权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6、对自治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7、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8、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9、对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10、对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并纠正错误决定。
1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自首。
12、对自治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自治区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3、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向立法机关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司法解释建议;指导自治区检察院理论研究工作。
14、负责自治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自治区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
15、依照有关规定,协同自治区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本级院的检察委员、检察员,协同自治区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建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本级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以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16、组织指导自治区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指导自治区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17、规划指导自治区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指导自治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8、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组织自治区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负责自治区检察机关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的管理。
19、翻译、编辑少数民族文字法律、法规、资料等。
20、负责其他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22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警务处、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公诉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编译处、检察技术处、计划财务装备处、自治区纪委驻检察院纪检组、纪检监察处、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第二部分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总计1375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53.61万元,增长14.62%,支出15672.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62.23万元,增长79.93%,结余426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21.46万元,降低31.04%。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减少政法干警培训经费90万元,减少办案业务补助费150万元,增加电子检务工程项目款1961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年初预算6741.61万元,部门收入增
加7009.23万元,增长103%,部门支出增加8930.69万元,增长132%。主要增长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仅列基本人员经费、运行经费和项目资金,不包含年中追加的绩效奖金、检察官员额工资及奖金、电子检务工程款等。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75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3.38万元,占74.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17.46万元,占26.58%。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电子检务项目增加1961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年初预算6741.61万元,部门收入增
加7009.23万元,增长103%,主要增长原因是年初预算中不包含年中追加的年终绩效奖金、检察官员额工资及奖金、电子检务工程款等。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67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4.55万元,占44.06%;项目支出8767.75万元,占55.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占1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年初预算6741.61万元,部门支出增加8930.69万元,增长132%。主要增长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年中追加的绩效奖金、检察官员额工资及奖金、电子检务工程款等。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23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24.57万元,降低10.69%。减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电子检务工程项目拨款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057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80.07万元,增加21.62%。其中:基本支出6806.38万元,项目支出4767.75万元。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电子检务项目工程款支出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16.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0.75万元,降低39.9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电子政务专项用于本年度支出。
与2017年年初预算相比,增加收入3491.77万元,增长51%。增加支出3832.52万元,增长56%。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7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80.07万元,增长24.8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电子检务工程项目款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公共安全支出1072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2.4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12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3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72.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41.99万元。
与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无差异。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与预算相比无差异。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与预算相比无差异。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4268.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21.46万元,降低31.04%。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106.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0.75万元,降低39.94%。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总数为31.87万元,比上年增加14.77万元,增加8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87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14.77万元,增加86.37%,增加原因是2016年度未支付完成的车辆保险费用在本年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运行支出。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68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年初预算10万元,在机关服务中心统计支出4.58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422.9
万元。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内容:2017年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5.7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6.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89万元。由于资金是拨付机关服务中心使用,数据在编报决算时未统计上报表,造成决算报表数值小于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55.91万元,减少原因是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加大车辆运行运维费的控制力度。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5.27万元,比上年增加209.3万元,增长19.2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维修费、差旅费、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经费。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六、政府采购情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政府采购计划206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0.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9.97万元:实际采购108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4.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65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该数据按照政府采购系统报表统计,与部门决算数据不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7552.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65.01万元,固定资产22687.12万元,其中:房屋85311.02平方米,价值17052.04万元,共有车辆68辆,价值1951.8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6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191.85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52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52万元。
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三部门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应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因客观条件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收入。
“三公”经费: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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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
|
2040401
|
行政运行
|
204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40403
|
机关服务
|
2040404
|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
2040405
|
公诉和审判监督
|
2040407
|
执行监督
|
2040408
|
控告申诉
|
240450
|
事业运行
|
2040499
|
其他检察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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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2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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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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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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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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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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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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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门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