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面对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和第五检察部认真落实市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以及市院党组要求,科学谋划,合理安排,严防案件超期,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民事行政监督工作顺利进行。
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审查面临重重困难,不能调卷,不能外出调查核实,不能询问当事人......面对这些新问题,办案人员迅速研究,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多渠道“零接触”办案新模式,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进“互联网+民事行政”办案模式,利用网络办公软件、微信等,密切与群众联系,及时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从“面对面”到“键对键”,再到“心贴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得到了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充分认可,真正实现了防疫时刻检察办案工作不断档、不停歇。
同时,第四检察部和第五检察部组织两级院全体干警学习《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通知》“八条规定”精神,主动思考谋划当前工作,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推动检察业务,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确保检察工作有序运转,积极争取战疫、办案“双胜利”“双佳绩”。